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分局位于大厂县城荣昌北路52号,是全县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内设办公室、督察办、大 监气股、土壤办、环评股、科宣股、 法规股、综合股、信息中心、水与自然生态股、监测站执法中队等11个股室。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认真履行环保执法和服务职能,为项目建设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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