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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未成年小孩入户

发布时间: 2011-04-13 23:13:27   作者:县民政局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302

受理机关: 派出所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审批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的小孩。

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书;2、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4、被收养人户口本。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审批程序:

1 派出所受理   2 市局户政科审批

办事期限:

25个工作日

表格下载:

《入户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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