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公示 > 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第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09 09:18:13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2514

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3年度第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大厂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安排,开展我县城居保2023年度第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大厂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所有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认证方法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认证。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可提供本人持当月日历和身份证的照片或短视频等佐证材料到各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人工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1.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的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将暂停其养老金待遇发放,待下一次资格认证完成后,再按政策发放养老金。

2.领取待遇人员失踪、死亡、改变国籍、被判刑收监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其亲属或村委会(居委会)应及时上报,及时暂停、停发待遇。因失去待遇领取资格导致多领取的待遇应足额退还。

3.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城居保养老金的,责令其退还冒领的养老金;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确保能按时足额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广大城居保待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


联系电话:0316-8820133


附件:河北人社 APP 认证操作指南


 

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2023年2月27日 


网站首页  | 走进大厂  | 新闻中心  | 公开公示  | 政务服务  | 民生互动  | 投资大厂  |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6-8822114 邮箱:dachangxinxi@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邮箱:dachang wx@126.com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冀ICP备13023028-1号 网站标识码:1310280014   冀公网安备 13102802000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