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我县共接收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5人。按照阳光安置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安置岗位计划表(县级、中省直)、档案评分表(经本人签字确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大厂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联系电话:0316-8956610。
大厂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31日
大厂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202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士信息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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