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公示 > 公告 > 正文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3年度企业人才公寓申请人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7 09:10:06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867


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企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大办〔2023〕27号)规定,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核,确定了人才公寓申请人员初步名单(102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到县委人才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要出于公心,提出问题要实事求是,并尽量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

 

公示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至9月7日(星期四);

 

联系电话:0316—8365570;

 

通讯或来访地址:大安东街6号县委组织部(邮编:065300);

 

电子邮箱:dcxgxk@163.com。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公示1.jpg

公示2.jpg

公示3.jpg


来源: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首页  | 走进大厂  | 新闻中心  | 公开公示  | 政务服务  | 民生互动  | 投资大厂  |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6-8822114 邮箱:dachangxinxi@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邮箱:dachang wx@126.com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冀ICP备13023028-1号 网站标识码:1310280014   冀公网安备 13102802000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