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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0 10:58:42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5914


为优化政府采购工作,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从五个维度九项重点工作多角度持续发力,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放管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度”

1.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全流程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功能的应用,实现全部政府采购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二、发挥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精度”

3.强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除原有政策外,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3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

4.强化货物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除原有政策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10%-20%。

三、破除壁垒,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跨度”

5.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全面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清理范围包括:①是否存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对内外投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②是否存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③是否存在违规设置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④是否存在资格条件中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或原件;⑤是否存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清理范围包括2022年4月1日以来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6.规范保证金收退行为。全面整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清理范围包括:①是否存在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②是否存在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③是否存在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④是否存在超比例收取保证金;⑤是否存在未在法定时限内退还保证金等。清理范围包括2022年4月1日以来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

四、强化信息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广度”

7.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责任和义务。

8.开展透明度评估。

五、加强监督,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力度”

9.加强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根据省财政厅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采用随机原则,对在我县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评价工作。按照方案制定、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的方法步骤,重点检查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款,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以及各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行为,通过监督评价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精准的评价结果。

 

 

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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