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办理指南
序 号 工作 项目 工作程序 政策依据 申报所需材料 审批时限 公开 形式 公开 时间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房间号 1 税 务 登 记 审核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及提供的证件、资料。 《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 1.企事业单位:A.营业执照副本;B.进出口经营权批文或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其它许可证;C.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D.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合法证件;F.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G.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H.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证件、资料。 2.个体工商户:A.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件;B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C房地产证明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D.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资料。 1. 受理登记审核有关资料10分钟; 2. 办理开业登记发证、变更登记发证10个工作日; 3. 办理注销登记20个工作日。 政 务 公 开 栏 年初公开,内容有变化,随时补充 大厂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 8826870 征管股 2 发票 《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 A.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B.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提供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C.已办理报验登记的外埠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表》。 手续齐全,当时发放《发票领购簿》。 政 务 公 开 栏 年初公开,内容有变化,随时补充 大厂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 8826870 征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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