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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病残儿及伤残成人申请照顾再生育医学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25 10:42:55   作者: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82

按照廊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即日起开展病残儿及伤残成人申请照顾再生育病残医学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范围

凡属于第一个子女有明显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两年未能治愈而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者,以及夫妻一方相当于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进行照顾再生育医学鉴定。

二、申请程序

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童(伤残成人)医学鉴定申请、审查、鉴定表》(简称《医学鉴定申请表》)。对申请人的申请,要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导集体审议同意,张榜公示,确无异议的,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在《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要对申请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对有关病例、证件、医疗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冒名顶替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核实。负责对病残儿所患疾病或有无遗传性疾病及伤残成人残疾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如情况属实,由两名以上的调查人员写出书面报告并签字,经张榜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主管计划生育的领导在《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3、县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医学专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的病残儿和伤残成人进行医学鉴定,由两名专家和鉴定组组长分别在《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本级医学鉴定结果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报请市级医学鉴定。

三、受理申请时间

2011102428日为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时间,11810日为县级医学鉴定时间。

111113日,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理档案,报送市级审核,市级医学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费用

县、市级医学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农业人口免服务费,城镇人口每例县级鉴定费70元,市级鉴定费和特殊检查费170元。

五、监督与公示

为保证病残儿及伤残成人申请照顾再生育医学鉴定工作严格依法进行,欢迎全县各界群众对申请受理和医学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县级医学鉴定结果将在县、乡、村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以上。县级监督电话为:89580558821970。市级监督电话为:2142557

准备申请照顾再生育医学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到县计生服务站咨询有关事宜,也可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8821970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11021

 

 

申请病残儿鉴定需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4、户口本

5、《一胎服务卡》(或《一胎生育证》)

6、两年以上三甲医院的病史资料(包括:门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结账单据等)

7、夫妻及子女2寸合影照片

8、孕情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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