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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学、就学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1-05-18 17:55:42   作者:县教育局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4299

学生转学、就学办理指南

1、注册。新生入学报到后,即取得录取学校的学籍,并予以相应注册,一是填写定员花名册,按规定逐一填写;二是填写学籍表,一律蓝黑钢笔填写,贴上照片,到教育科注册、盖章生效。

2、转学。首先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填写转学联系表一式两份,转出学校批准盖章后,将转学联系表带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批准盖章,再将转学联系表拿到教育局审批,经审核无误后盖章生效(同时说明该生原学校所在班级及现学校所在班级),最后将一张转学联系表给原学校,由原学校出示转学证明,连同学籍表和另一张转学联系表一并交转入学校备案。转学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一、就学:

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凡是适龄人口均可到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就近免费入学(适龄人口即6周岁至15周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和取得学籍的管理。新生报到后,凡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具有入学资格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即建立学籍档案。

2、高中阶段教育入学:要持有我县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入学。

二、转学:

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首先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填写转学联系表一式两份,转出学校批准盖章后,将转学联系表带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批准盖章,再将转学联系表拿到教育局审批,经审核无误后盖章生效(同时说明该生原学校所在班级及现学校所在班级),最后将一张转学联系表给原学校,由原学校出示转学证明,连同学籍表和另一张转学联系表一并交转入学校备案。转学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2、高中阶段教育转学:首先由本人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河北省普通高中教育网络平台上提交网上转学申请,同时打印纸质转学申请表,由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提交县教育局,申请办理转学业务,由教育局审批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籍管理章,同时在网上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再由转入学校在网上审核并向学校所属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转学申请,同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之后由转入学校所属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提交转学申请。最后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完成转学手续。

三、咨询电话:88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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