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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1-11-10 15:40:50   作者:大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一.  申请办法

1. 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大厂县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申请护照(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持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照取或提交符合标准的专用照片(公安局办证中心内即可照专用照片)。

2. 提交按样表要求填写完整的表格,同时接受受理人员的询问,必要时需交验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按干部管理权限在《申请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  领取办法

1.   通过特快专递领取可直接在申请表上填写完整准确的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2.   自己到办证中心领取,本人持受理通知书务必在预约取证日期后一个月内,到办证中心领取护照;需由他人代领证件时,应交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如有不清楚的事项,申请人可直接来办证中心询问,或拨打电话0316-88224296530咨询。

注释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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