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参保人员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2.续保人员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即可。
*1-2级残疾、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人员、孤儿、三无人员不管是续保还是新参保,还需持民政局或残联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等)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在校中小学生、入托幼儿统一在学校或幼儿园办理参保手续。年满17周岁以上在校生不在本县上学的,需提交在校证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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