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大厂县城区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且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居民,可在所居住社区居委会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1.首保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即可;
2.续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即可。
*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不缴费。
*截至当年年底,年满60周岁的城区非农业户籍居民需要提供身份证(二代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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