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廊坊市中小学美术学科
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中学:
根据《关于举办河北省中小学美术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冀教所函[2015]2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美术学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深入探索美术学科不同学习领域的教育教学策略和方法。特举办廊坊市中小学美术优质课评比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畴
2015年美术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具体内容为以美术课堂教学录像评比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人员
具有3年(含3年)以上教龄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在职在岗美术教师。
三、内容与要求
1.参评课应符合2011版美术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和理念,彰显素质教育,突出美术学科视觉性、实践性、人文性和愉悦性的特点,体现创新精神。
2.参评课所选教材应是我省在用的新课程教材。教材版本可选河北版、人教版、湖南版等。
3.为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本次参评活动所选内容小学和初中定位在造型·表现和设计·应用两个学习领域内,其他领域不予参评;高中所选模块不限。
4.参评课须是一节完整的课,第一课时或其他课时均可。小学每节课时长40分钟,初中、高中每节课时长45分钟。
四、参评方式及报送办法:
1.本次评选为录像课评选。
参评课的录制可用手持DV单机位录制,只要能反映出该课主要信息和效果即可。录像质量(包括机位的多少)不作为评奖的要素。参评课要求制作成VCD或DVD光盘,光盘盘面应注明参评课名称、参评教师和指导教师。每节课报送2份光盘、2份参评课教案(用A4纸打印),填写参赛登记表(见附件1)1份,并把该课教案、该课学生作品照片(jpg格式,图片要求大于800x600像素,300dpi分辨率,学生作品不少于5张)和参赛登记表(附件1)的电子文件置于同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以“地市名+学校名+教师名+课题名”的格式命名发送电子邮件到nihao6380@126.com。
2.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组织录像课的推荐报送工作,建议每个学校和中心校先行组织选拔工作,并择优报送。填写参赛报送总表(见附件2),并将报送总表电子文件发送到邮箱:nihao6380@126.com。
3.每节参评课可以有1—2名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只能担任1节课指导(市级优质课不设辅导奖,省级优质课设辅导奖)。
4.各校按要求于2015年6月23日前统一将参赛材料报送至大厂县教育局教研室王海燕。
五、评选及奖励
由我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大厂县教育局教研室
2015.6.10
附件1:
廊坊市中小学美术课堂教学录像评比报名表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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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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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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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初中/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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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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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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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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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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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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