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53801/2024-12909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4-11-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公示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1-09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廊坊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申报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15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无异议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认定。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316-8822643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情况明细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认定人员类型

1

 

1328221976****2020

  4050

2

何爱丽

1328221982****002X

4050

3

张启山

2302061973****051X

4050

4

窦立军

1328221970****2011

4050

5

陈宝华

1328221970****0018

405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