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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53887/2024-11753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供销社
发文日期:2024-11-2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
发布机构:供销社 发布日期:2024-11-23

 大厂回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

(二)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做好承担县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指导企业做好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推进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

(五)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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