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53844/2024-1292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金融股股室职能 |
金融股股室职能 | ||||
发布机构: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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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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