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yjrswj/2019-00001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1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安置办股室职能 |
安置办股室职能 | ||||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9-06-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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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办 1、负责本县退伍军人接待咨询工作;2、负责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3、负责退伍军人安置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4、做好退伍军人的档案登记、保管、移交工作; 5、做好安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政府提供可靠依据,以便政策决策; 6、负责待安置期间退伍军人的管理教育,岗前培训等工作; 7、制定城镇退伍军人安置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督办接收单位的安置落实,确保退伍军人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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