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53246/2023-13396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3-08-07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分局领导班子分工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分局领导班子分工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8-07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回族自治县分局

领导班子分工

 

郑艳军:(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工作。

陈立军(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分管大气环境股。

海艳娜(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工作;分管土壤生态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股。

刘瑞升(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环境信访、环境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执法服务中心、信访举报中心。

冀素华(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宣传教育工作,兼任我分局新闻发言人;分管科技宣教与监测股。

张文金(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人事管理、机关党建、意识形态、财务管理、保密、机关工会、机关后勤保障、离退休干部管理、污染源普查、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王海奇:协助刘星月同志负责水污染防治、生态创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协助分管水生态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股。

刘星月(市局第六执法支队副大队长):负责水污染防治、生态创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股和监控中心。

张宝康(分党组成员):协助陈立军同志分管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分党组成员):协助张文金同志分管机关日常运转、人事管理、机关党建、意识形态、财务管理、保密、机关工会、机关后勤保障、离退休干部管理、污染源普查、排污权储备和交易管理工作。

分局领导分工按分管业务设立AB角。其中,陈立军同志与海艳娜同志互为AB角;刘瑞升同志与冀素华同志互为AB角;张文金同志与刘星月同志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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