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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污染生态环境行为举报电话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8-28 16:02:19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整治乱倒垃圾、乱排污水、非法生产、露天焚烧等行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各类污染生态环境行为举报电话,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未按要求倾倒工业垃圾或将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企业和个人;

(二)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等在河道、坑塘非法排放污水、工业废水、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三)未按要求办理环评、排污等环保手续,未按要求“两断三清”的“散乱污”企业,以及涉嫌正在非法生产、非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

(四)正在进行秸秆、垃圾、杂草及工业废弃物露天焚烧的个人;

(五)黑臭水体、垃圾坑塘以及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等;

(六)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个人及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提供线索可采用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箱、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尽量提供举报对象详细情况,以便进一步核查处理。

三、责任追究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情况,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4小时举报电话:0316-8362258、8824975

举报短信接收手机:13273625690

举报信息接收电子信箱:dcslsdc@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厂县分局  邮编065300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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