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辖区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优抚对象1249人,残疾军人39人,“三属”11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6人,两参人员231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890人,60岁以上烈士子女38人。
二、信访工作
优抚股每天接待来访及电话咨询3到6人,对来访的优抚对象或家属我们都热心接待,耐心解释,并努力做到,能答复的立刻答复,不能答复的在三个工作日内查找政策依据再答复。通过我们的努力,至今未出现一起越级信访事件。
三、政策落实
1、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在优抚政策落实上我县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将抚恤资金及时发到优抚对象存折上,为使全县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每年10月1日,我县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提高在乡复员军人、“三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2016年全年共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3134990.5元(其中包含补发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抚恤金183602元及补发2016年10月至11月抚恤金43998元),为2名四级以上伤残军人发放护理费49306元,自然增长机制4560元。
2、认真做好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
2016年2月为865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2015年1月至12月老年生活补助资金1010040元。
2017年1月为898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2016年1月至12月老年生活补助资金1366025元。
3、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进疆进藏特别优待金
2016年为全县84名城乡义务兵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13152元,为2名进藏义务兵发放特别优待金共计40000元。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1、发放门诊补助
为我县在乡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享受生活补助的军队参战退役人员共319人,发放2016年门诊医疗补助资金178192元。
2、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底,在我县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一站式”结算的重点优抚对象共99人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55124.63元;为6名重点优抚对象手工报销住院医疗费43670.49元;全年共为105名重点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医疗费98795.12元。
3、开展为重点优抚对象体检和送医送药活动
2016年4月18日至5月13日,我局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同步开展了免费体检、免费送药活动,并将235名参战涉核人员纳入到免费送药活动范围内。我局共为全县254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了免费体检,体检费用共计189432元;为全县299名重点优抚对象及光荣院开展了免费送医送药,药品金额共计207871.4元,费用总计397303.4元。
4、组织我县涉核人员参加涉核体检
2016年11月23日组织安排4名涉核人员到廊坊市广安医院进行体检。
5、为各类优抚对象加入新城合、新农合保险
2016年为23名城镇籍优抚对象优抚对象加入城镇居民保险,为271名农村籍优抚对象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五、军民共建工作
1、“双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
2016年春节前,对全县506户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及县光荣院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合计528500元。
2016年“八一”前夕,对516户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及四家涉军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款物合计312000元。
2016年7月29日晚,在县文化活动中心广场,由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共同承办“军民鱼水情”文艺演出,文艺演出安排县评剧歌舞团负责承办,并邀请县领导、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社会各界群众观看演出。
2、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组织县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镇、各园区、县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县各单位一把手、县武警中队、县人武部、消防大队官兵、教师及学生代表共200余人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公祭仪式由县长吴文凯同志主持,公祭仪式的各项议程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依次进行。首先,在伴奏下,全场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全场肃立,县委书记张秉舜宣读祭文,向为自治县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们寄托哀思;宣读完毕后,少先队员代表面向纪念碑,齐声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表达继承烈士遗志、为着共产主义理想勇敢前进的志向;献唱完毕后,伴随着深情的《献花曲》,2名礼兵托起花篮,正步缓缓走向烈士纪念碑,将花篮摆放在纪念碑基座前,由县委书记张秉舜同志整理缎带;最后,参加公祭活动的全体人员向烈士行三鞠躬礼,依次向烈士纪念碑敬献白菊花并绕行瞻仰纪念碑,参观景仰园展室、纪念墙,深情缅怀为实现民族独立、自治县人民解放和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缅怀他们的不朽功绩,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寄托对他们的无限哀思。
3、订阅双拥杂志
2016年我县征订2017年《双拥杂志》18份,共计3240元。
六、全力做好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调查、统计、录入、扫描、核查、发放、上传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优抚信息系统档案扫描录入工作
对全县新增优抚对象档案进行认真、细致、完整的逐项扫描录入系统,对死亡及迁移优抚对象在系统中及时做减员及迁移处理。
2016年年初召开各镇民政所长会议安排部署当年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普查工作,同时采取张贴公告、广播、宣传、调查、核实等形式对所属村街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逐一填表登记,并做好审核认定、信息录入、档案扫描工作,从而确保本年底农村退役士兵养老补助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对于新增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做好调查、统计、核查工作,将其档案扫描录入系统,并将生活补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七、对各类优抚对象人员按比例核查
为确保优抚对象信息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机制,在入户调查走访优抚对象的同时配备便携式专用设备,确保第一时间将优抚对象的个人信息及死亡注销情况采集到位,并及时更新优抚信息系统,将抚恤金按照实际核查人数发放到位。
2016年10月,按照市局下达各类优抚对象核查比例核查任务,共计213人,截至2016年11月底核查任务全部完成,经过核查,确认死亡人员8人,并及时对他们进行死亡注销。
八、开展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
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10月17日至10月21日分别集中两期开展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在县光荣院短期疗养工作,疗养期间安排他们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参观旅游环线、伊乡森林公园、五环公园等,安排他们外出参观李大钊纪念馆、西柏坡革命圣地接受红色教育。
九、对县景仰园、县光荣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县景仰园、县光荣院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厂县民政局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每月安排县景仰园、县光荣院进行消防隐患自查,县民政局全年安排两次到县景仰园、县光荣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房屋整体结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对电器设备、厨房液化气罐、灶及消防设备进行细致排查;对食品药品安全卫生进行把关;了解光荣院老人心理状况,一旦发现思想比较波动,及时安抚,化解矛盾;对光荣院老人吸烟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2017年1月5日
网站首页 | 走进大厂 | 新闻中心 | 公开公示 | 政务服务 | 民生互动 | 投资大厂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