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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运输管理站行政许可与审批事项告知

发布时间: 2013-08-08 09:38:19   作者:交通局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380

一、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申请:

    1.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3.机动车销售发票(复印件1份)4.综合新能检测单(原件)5、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6.经营运输车辆。(公司申请普通货物运输经营需工商执照(复印件1份)和企业代码(复印件1份))

二.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转籍提交材料:

    1.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3.机动车销售发票(复印件1份)4.综合新能检测单(原件)5、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6.经营运输车辆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8.道路运输证。(公司申请普通货物运输经营需工商执照(复印件1份)和企业代码(复印件1份))

三.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补证提交材料:

    1.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3.经营运输车辆4、证件丢失证明。

四.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歇业申请材料:

    1.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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