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北辰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批准共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现予公布。
附件: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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